怎么能说不爱你

    第一次见你,在13号线的西二旗站,火辣辣的夏天,看见你拎着两瓶饮料在出站口东张西望,我心急,没刷上卡就要朝你飞奔,被闸口卡住,你走过来温和的告诉我退回去重新刷卡。我在心里骂了自己一百遍,猪啊。

    你骑了自己的破驴来接我,果然很破,骑起来嘎吱嘎吱响,后座还硌得我屁股疼,你在车前偷偷拽紧我的手,怕我摔下去,我很惊讶自己居然没有拒绝,那么顺从的接受你,那是我们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然后去了你公司,周末的上午,寂静的空无一人。你指给我看你的座位,上面有刻着你名字的标牌,从那时起,那一共23划3个字的名字就永远的刻在了我心里。

    你是个宽厚善良的人,对亲戚、对朋友、对我、甚至对陌生人,永远都是那么厚道,从来不用恶意去揣测任何人,从来都不计任何回报的帮助他人。

    你性格内向,讷于言辞,不会油嘴滑舌,更不会花言巧语哄我开心,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答应我的事情从来不会失信,约好的时间地点里一定能看到你的身影,遇到任何麻烦都可以向你求助。我无条件的信任你。

    你有好消息或是坏消息时,都会第一时间告诉我;有需要商量的事情,你也会征求我的意见并且重视我的意见。你从心底里信赖我,把我当成亲人。

    走路的时候,你永远都走在车流的一侧,用你的大手牵着我。你在的时候,绝不会让我拿半点东西,哪怕是一瓶矿泉水。有一次雨后我们出门,经过水坑时我不小心溅了一腿泥,又没有带纸巾,你蹲下身用手帮我把泥揩干净,看着你挥舞着脏手四处找水龙头的样子,我深深的心动。

    以前你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后来你做给我吃,虽然做的不好,但是劲头十足热火朝天,再后来我就忍不住亲自下厨喂饱你。你从来不挑剔我的烂手艺,每次都开心的吧嗒吧嗒的吃光我做的菜,我知道这就是幸福。

    以前我逛街的时候,只看女孩子关注的;后来我几乎是下意识的就开始关注男装品牌。我总是想象着这件衬衫穿在你身上的样子,有时候我会找跟你身材差不多的店员小弟来试穿,可是他们都没有你高大英俊,怎么穿都穿不出我心中你的模样。

    你的字写得很好,起承转合温文不失刚硬,如你的人。我看过你的笔记,工整、认真、一丝不苟,让我有强烈的共鸣,我一直都觉得这一点最能体现一个人的本性,我们是同道之人。

    你工作的时候是那么的专注,那么的帅,让我自惭形秽,你才真正称得上“工程师”这个称号。你鼓励我多学习,多给自己充电,在单位里遇到不开心的事情要看淡一些,你说人要学会让自己成熟。

    你成熟,却不世故;你聪明,却不滑阀;你隐忍,却坚持自己的原则;你很穷,却有千金难得的善良和诚实。

    以前我担心你心地太好,对人太实诚,会上当受骗;后来我渐渐发现,其实你的朋友们对你也是一样的肝胆相照。我开始明白,那些总防备别人算计自己的所谓的精明人,是因为他们自己做了太多亏心事。是你,让我深刻体会到什么才是真正的优秀。

    当然,你也有很多让我生气的地方,我们也经常吵架。

    比如你的固执,某些时候你会死守自认为正确的理念,坚决不肯半点让步。
    比如你的迂腐,宁肯自己的应得利益被他人攫取也丝毫不去争较。
    比如你的不浪漫、不甜言蜜语、不哄我开心,甚至自始至终都不送我一朵花。
    。。。

    我们第一次一起旅行的火车票,那年那月那日,在两张票的拼接骑缝处签下彼此的名字,我们曾说,只有两个人在一起,才能拼出完整的人生。

    但是,我们最终却不得不分开。即使这个时候,你也坚决不说分手,你只是说分开。

    我无法抱怨,这是一个怎样的错误。在这之后的很多个时候,我想起你,感激你对我及我的家人和朋友每一点一滴的好,感激你忍辱负重包容我骄横恣戾的坏脾气,感激你打给我的每一个电话、带我吃过的每一顿饭、和寒风中等过我的每一分钟。

……

后记:很早以前写的,今天是你的生日,就当是给你的生日礼物吧。
      也许你永远不会看到。
      但是它提醒我,你我已经是陌路了。
      那就祝福我吧,就像我祝福你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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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情的冒险

    看《飞屋》竟然能看的我泪流满面。
    戴着3D眼镜,泪水在眼眶里蒸发,幻化成镜片上的雾气,模糊了视线,也不好意思摘下来擦。

    一上来,还没坐稳,眼看着一对可爱的小不点从青梅竹马到携手成婚,再到一人溘然长眠一人颠顿存世,短短的几十秒,留下一座用爱搭建的小屋和一个未了心愿的冒险。

    从那五彩的气球喷薄而出的一刻起,后面的内容我几乎都记不清了,全然盛翻于心的就是那不离不弃的爱情;以及,失去爱人的老Karl一个人孤独度日的心酸。

    直到最后,当Karl翻开Ellie那本曾经空白的Adventure,一张张照片让他终于懂得什么才是Ellie最喜欢的冒险。

    那就是,和爱的人相守一生。

Karl&El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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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这个七月,对我来说绝对是忙到爆的一个月。

    所有的事情接踵而来,学车、考试、拿本、收房、买家具、搬家、跟开发商斗智斗勇、跟物业死缠烂打,期间还加班加点完成了子项目的验收工作,以及在人民大会堂看了一场演唱会、去家乐福退了一口锅,还顺道帮我小弟倒卖了一把电脑。。。

    累的那是一个啷个里格啷。
    老妈看了我的近照,心疼的不行,晒那么黑,还怎么嫁人。
    
    两件大事,拿本和收房,已经被我顺利搞定了,并且哦,我在驾校师父关键时刻病倒之后在基本处于三不管的状态下自学成才,居然奇迹般的一次性顺利通过了桩考和路考,不能不窃喜一下。而至于收房和搬家,更要亿万分的感谢Forest同学的大力相助,虽然,,,但是。
 
    OK,现在真正是一个人的天地了,以崭新的面貌迎接爸妈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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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的日子

连太阳都缺了一角。。。

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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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的女人

    大致上,我把女人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数字型的女人。这类女人就像1234567890一样永远清醒明确,她们目标精准,不管通过什么样的手段,自我奋斗也好,踩人肩膀也罢,总会在努力之后达成所愿,她们孜孜不倦,乐此不疲,她们克勤克己的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永远上进;她们不在乎你送了多少朵玫瑰,而更关注你银行账户上有几个零。这类女人,有的外在即表现出强势,凝神之处展颜之间,便能集千军万马于大帐麾下,是所谓的女强人;有的看似弱柳扶风,娇喘吁吁,却能于清风细雨之中夺人性命,罢了还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无辜之态,这种女人是我最怕的。

    第二类,是文字型的女人。这类女人像汉字一样,浮想联翩。她们臆想未来,远远多于对当下时机的把握;她们流于感性,有诗人的情怀,但拙于世事的较量;她们在现实和理想的断层中挣扎、妥协、再挣扎;她们记不住电话号码、车牌号码、甚至自己银半夜凉初透行卡上的数字,但她们会清晰长久的记得在遥远过去的某件事、某个人、甚至一个眼神一句话。她们的记忆很偏执,思维很凌乱,生活很无律,经济很拮据。基本上我是属于这一类的女人。

    第三类,是人间蝼蚁。这里,我丝毫没有贬低任何一个女同胞的意思,我只是诉说一种可能。这类女人或许是大街上匆匆人流里与你擦肩而过的一个臃肿妇人,也或许是高档商务写字楼里有着雅致妆容的OL,更或许是衔金而诞的富家女名家媛。都不然。如果一定要我给这类女人下个定义,那就是思想浅乏、人云亦云。但话说回来,思想这个东西,往往不好去定义孰轻孰重,所以这只是我一家之言而已。

    以上分类,不关乎长相、学历、身份、职业、爱好和出生;这只是一种内质。

    一个女人,可怕的不是她惊艳的美貌,而是她凛冽的才气(我不想说是智慧,因为在我看来,智慧这个词里有着急功近利巧名邀怜的味道);而如果一个才华横溢的女人又有着天赐的容颜,那自然是人中龙凤了;而如果这样的一个女人,竟然还能有善良仁厚的心地,我的天,那她就是我心中的玛利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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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

    下午回来,已是十分疲惫,没有做饭,直接去了肯德基,点了可乐和鸡翅,把餐盘放在我常坐的那个位置,然后转身去洗手。
    等我回来刚要走到座位时,一个男人突兀的出现,一屁股坐在我的位子上,大手一挥,粗暴的把我装有可乐和鸡翅的餐盘推向一边。这一切,我看在眼里。
    燥热的天气和不断的流血让我心中顿然窜起怒火,我端起餐盘,坚硬对他说,先生,这个位子是有人的。男人傲慢的瞟了我一眼。那一刻,我看到了真正的返祖,我笑了:“不过没关系,我可以,让给你。”

    回到宿舍,洗完澡洗完衣服躺在床上看书。不时有小虫子从纱窗和玻璃窗的缝隙里挤进来,听见翅膀扇动撞击的沙沙声,很触动神经。一会会儿,进来好几只叫不出名字的小虫,在我不足15平米的小房间里乱飞,嗡嗡嗡,撞着日光灯管,乒乒乓乓。 
   
    书肯定是看不下去了。从床上蹦起来去逐个拍死掉,有个拍不死的还在乱飞,我顺手抓起旁边一瓶香水,对着一气乱喷,小虫倒是还活蹦乱跳,房间里却被我搞得活色生香。
    关好纱窗,把接缝处用透明胶粘好,然后开门换气。我其实是顶讨厌香水味的。这唯一的一瓶,还是别人送的,我自己是从来不用的。

    继续看书,纱窗外面的小虫仍不折不扣的挥舞翅膀往里面钻,忽然觉得很烦躁。看书看到安妮在一万公里之外的奥维尔小镇上探寻梵高,在新天地的咖啡厅里悠闲赏趣;而我,却只能在这里拍小虫。或者,在肯德基跟类人猿争座位。

    小腹又一阵钝痛。我仍在不断的流血,整整12天了,用完了三大包纸巾,反而越来越多,丝毫没有结束的迹象。也没有去看医生。有一刻我躺着就想,就这样流血而亡呢。等到那一天,等到他们发现我,哇塞,床单上全是血,整个人就在血泊里,像我拍死的小虫一样,支离破碎的躺在那里,那场景,肯定让人铭心刻骨。

    然后又开始头疼,越疼反而想得越多越多。非常羡慕那些能够以写作来过日子的人,谋生罢了,并且竟然还能够以此掘金。很多的感受难以讲述,只想永远的徜徉在文字的海里,或读或写,也不需要为人理解。所以历来都是讪讪的独杵,甚至自闭也不足为奇。但还是不折不扣的力图改变,让一些事情即将发生,让一些事情不要发生,所以需要更为强悍的内心来解释。所以其实这一切都还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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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书(二)

    从卓越上买了三本书,安妮的《素年锦时》、王小波的《思维的乐趣》、傅佩荣的《哲学与人生》。前一晚下的订单,第二天下午便送到,折扣虽然不多,但免了邮寄费,况且都崭新的耀眼,所以心情顿然大好。

    安妮的《素年锦时》,在我之前的一篇文里提到过,实在很喜欢这个名字,装帧设计一如她惯有的阴郁,但小小的暗花却隐入欢喜。听着安妮静静的讲述,她的每一个用字都异常细腻,甚至于每一个标点,无声的熨帖我的心。通篇的感觉,就是夏日午后雨打芭蕉的清亮。

    小波《思维的乐趣》其实是豆瓣网上超力推荐的,说来惭愧,一直对小波同学认识不足,以至于我几乎没有看过他的作品,这次定要恶补,回头看完再发表小论。

    至于傅佩荣的《哲学与人生》,实在是我云里雾里买到的一本好书。最开始原本要买他关于《易经》的一本说解,后来还是心虚自己看不懂,就顺便搜了他的其他作品,看了看书名,好像就这个《哲学与人生》还比较浅显,再加上本人长久以来思考的“关于人生意义”的问题一直未能有解,so……看了几章,感觉非常好,于通俗之中见真理。偶有枝叶一言“艺术创作的挑战,就是要能够提出新的比喻或象征,让别人能够清楚掌握你想表达的事情”,便深得我心。

    常常能够打动我的,一定要有绝美的文字意境。这让我想到张爱玲的作品,个人认为,张同学也是一个用字高手,特别是她的比喻,红rose白rose里饭粒子和蚊子血都不用说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沉香屑》里“薇龙那天穿着一件磁青薄绸旗袍,给他那双绿眼睛一看,她觉得她的手臂像热腾腾的牛奶似的,从青色的壶里倒了出来,管也管不住,整个的自己全泼出来了”,还有《金锁记》里“七巧睁着眼直勾勾朝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怆。” 哎哎,怨不得她说成名要趁早,实在太诡谲的文字。

    又扯远了。但其实《小团圆》我最近也在看,因为是借别人的,就不能像我习惯的那样用笔在上面划记号,况且还是盗版,看的我很痛苦,匆匆瞭过,暂不作评。

    还有就是,发现马路对面的肯德基是个读书的好去处,人少安静、地方大、还有充足的冷气吹,我常常一下班就直奔那里,很多的书都是在那儿看的,同志们不要鄙视我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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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ust Questionnaire

    著名的Proust Questionnaire(普鲁斯特问卷)由一系列问题组成,问题包括被提问者的生活、思想、价值观及人生经验等。
    请注意,重点不是问题,而是答案。
    还请注意,你20岁和30岁时的答案肯定不尽相同。

    以下是鄙人在29岁生日来临之际的答案:

    1.你认为最完美的快乐是怎样的?
——我孩子的父亲能一如既往的爱我,即使我容颜老去


  2.你最希望拥有哪种才华?
——对文字不折不扣的驾驭力


  3.你最恐惧的是什么?
——哪一天,妈妈不在了


  4.你目前的心境怎样?
——有点浮躁


  5.还在世的人中你最钦佩的是谁?
——妈妈


  6.你认为自己最伟大的成就是什么?
——一个人行走江湖


  7.你自己的哪个特点让你最觉得痛恨?
——沉不住气


  8.你最喜欢的旅行是哪一次?
——6岁的时候,妈妈带我去看望在外地学习的爸爸


  9.你最痛恨别人的什么特点?
——虚伪


  10.你最珍惜的财产是什么?
——我看过并且标注过的书


  11.你最奢侈的是什么?
——在午后的阳光里,靠在躺椅上,悠闲的看书
  12.你认为程度最浅的痛苦是什么?
——痛经


  13.你认为哪种美德是被过高的评估的?
——谦虚


  14.你最喜欢的职业是什么?
——作家


  15.你对自己的外表哪一点不满意?
——鼻梁不够直


  16.你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
——和妈妈吵架,每次都是


  17.还在世的人中你最鄙视的是谁?
——哈哈,那个人心里有数


  18.你最喜欢男性身上的什么品质?
——隐忍


  19.你使用过的最多的单词或者是词语是什么?
——唉


  20.你最喜欢女性身上的什么品质?
——美貌却有自知


  21.你最伤痛的事是什么?
——这个,当然不能讲啦


  22.你最看重朋友的什么特点?
——善良


  23.你这一生中最爱的人或东西是什么?
——不好定位是哪种意义的爱


  24.你希望以什么样的方式死去?
——儿孙满堂,围绕在我的床边,陪我度过最后一刻


  25.何时何地让你感觉到最快乐?
——某些时候称体重,指针左偏了很多,不过这种机会很少:(


  26.如果你可以改变你的家庭一件事,那会是什么?
——把爸爸妈妈的户口迁到北京来(独生子女北京户口优惠政策^_^)


  27.如果你能选择的话,你希望让什么重现?
——我的大学时光


  28.你的座右铭是什么?
——比优秀的女孩更漂亮,比漂亮的女孩更优秀(哈哈,恶心到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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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乡

    深夜在张家界的酒店里醒来,跌跌撞撞的去卫生间,有那么三秒钟,不知道自己究竟身在何处。脑海里第一闪过的竟然是在武大桂园的宿舍,然后是北京,上海,广州,和一些不知所谓的地方。

    从18岁离开故乡外出念书,到现在,十多年了。从一个城市漂泊到另一个城市,是一种经历,也是一种心酸。
    
    在过去的岁月里,
    曾怀揣远大理想,一个人去了上海,逛了外滩,上了金茂大厦,俯瞰了滔滔黄浦江。
    也曾十分沮丧,去十堰找nana,一起爬武当山,许下愿。
    也曾十分豪迈,骑车穿行甘南川北,历时的山水美景,此生不会忘记。
    还曾孤独的远走丽江,在泸沽湖边看星星,在虎跳峡的客栈里留下寂寞的文字。
    。。。

    在跟同事小mm讲述这些的时候,小mm一再的质疑,一个人多无聊啊。
    我不否认一个人的旅途有很多不便,但当一大群人一哄而聚游玩的时候,我是多么的怀念那些我一个人远走她乡的日子。
  
    火车到达北京西站的时候,同事们感叹,终于到家了。
    而我,却实在实在无法附和这一声。
    北京有我的工作,有我的房子,但却不是我的家。

    然而即使我再回故乡,我忙着向父母倾述,忙着跟亲朋团圆,忙着和同窗欢聚,我再也没有闲暇去关注我的故乡,除了发现她又新修了几条马路,新盖了几座高楼,之外。

    那种感觉已经不再。
    处处皆为她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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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之恋

    一个被红色大衣包裹的颓废的女画家,上校的女儿,在深夜的路上遭遇被车碾压了脚踝的年轻的流浪汉。
    她以为他死了,她把他画进了自己的画里。
    他没死,瘸了,他偶然看到了那幅画里的自己,于是从那个时刻起,他肯定开始爱上她了。

    这是一场劫难,谁能够,不去爱那一个人?
    他把偷来的鱼细心切开,分给她和她的猫;他脱掉自己的衣服给她裹着取暖;他把桥上的灯闸拉灭,让她在半弧形的桥栏里安然入睡。他跟踪她,偷玉枕纱厨窥她,竭尽所能的占有她。

    他在给她的留言里写道:有人爱你,如果你说“天空是白色的”,他说“那么云是黑色的”,你们便相爱了。
    他不了解,即使她说出了上句,她依然是不爱他的。

    因为,爱应该在卧室里,而不是在大风的桥上。
    只是那时候,她没有选择,或者说,她借着他,选择失恋后的自我放逐。

    放逐着的时候是快乐的,他们在烟花下跳圆舞曲,他们在塞纳河里冲浪,他们在沙滩上裸奔,他们在大风里相拥,他们在寒夜里枕眠。
    她施舍了他这么多的快乐,所以他歇斯底里。
    他阻止她见大提琴手,他毁掉他们的钱,他疯狂的焚烧有她寻人启事的海报。他知道她的爱是不安全的,为了留住她,为了禁锢这不可流失的快乐,在桥上。   
   
    她还是走了。 
    他用最后一颗子佳节又重阳弹崩掉自己的手指,告诉自己,不能忘记她。
   
    再见的时候,他用更加决绝的方式挽留她。
    只是这一回,她没有再拒绝,她说,那就去大西洋吧。
    忘记这座桥,让巴黎腐烂吧,用他们所谓的爱。

——Leos Carax 的《新桥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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